项目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 (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师德师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市教体局“以改革创新求发展,用特色内涵铸辉煌”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三查三评”活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师德整体水平,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学校”,学校全体教师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执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积极进取,认真备好、上好每堂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不无故缺课。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法,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任何一个学生。
四.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育活动,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宣传先进文化,自觉抵制歪理邪说,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心理状态,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不在工作日中饮酒,不赌博。
六.严格自律。自尊自重,端正教风,恪尽职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工作不敷衍塞责,不弄虚作假。
七.廉洁从教。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和收受钱物,不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用品和其他商品,不组织参与面向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及家教,不以教育之便以教谋私。
八.重视访谈。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真诚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因学生原因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
九.严谨治学。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积极钻研业务,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专业素质,传授知识做到科学、系统、准确。
十.团结协作。理解尊重,搞好协作,加强团结,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不做贬低与打击同事、闹不团结等有损教育形象、有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
我们诚恳欢迎广大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学校在校门口设立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学校作风建设承诺书
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邓富贵(校长)
组员:吕天书(教导主任)、彭明全(工会主席)
二、公开承诺内容:
开展“学校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是进一步落实《乐至县教育局2011年作风熊市年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我校教育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之一。“学校作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以学年度为活动时间,由校长签署《学校作风建设承诺书》,代表学校就有关行风建设工作作出承诺,并在指定地点和相关场合进行公示和告知,广泛接受社会和学生及家长的监督。现将我校作风建设承诺内容公布如下:
1、坚持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积极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
2、坚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礼券等,不接受家长的宴请和免费旅游等。
3、恪守职业道德,敬业爱生,讲求奉献,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认真做好“提优补差”的份内工作。
4、严格执行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规定。
5、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杂费和书簿费的规定。
6、严格按市教委、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进行收费。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7、规范代办服务行为,学校代办服务严格按市教委、县教育局规定的要求、程序和方法执行。
8、执行市教委不得向学生推销和代购教辅材料的规定,教学用书按市教委和新华书店联合发文提供的书目单选取。
9、严格执行学校不得进行收费补课的有关规定,不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办班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出面在学校举办文化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等,或以各种手法巧立名目违规办班收费。
10、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不经公示不收费。
11、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代办收费项目涉及经费全部入帐,相关劳务费用与学生结清。
12、落实校务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
13、加强对学校招生和收费全过程的监管,以及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监督。
14、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物价局的监督和检查。
15、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对查实违规和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15条承诺内容自2011年起生效执行。
三、举报、投诉受理人和电话:
受理人:邓富贵 受理电话:18982920338永安镇干部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现就我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1.实行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考勤、值班、请销假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聊天、购物、看电影,进麻将馆打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大胆开展工作,敢于负责,不得推诿;需要汇报、协调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村(社区)、股室办事或通过电话询问、联系的人员和来访群众,谁接待、谁负责,属于自已职责范围能够办理答复的,及时予以办理答复,不能办理的,予以解释,或告知办理程序;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将来人指领到所办站所或分管领导处,不得推诿扯皮。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村(社区)、股室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行否定报备制。村(社区)、股室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
5、实行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6、实行服务承诺制。开展“五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座位、一杯热茶、一个满意答复)服务,做到文明服务、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投诉程序及违诺责任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同时,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7、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承诺服务制度,引起群众埋怨情绪的,给予戒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对因纪律松懈,业务水平低,工作能力差,不能按要求办理公务或开展工作,甚至出现严重差错,造成损失或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实行末位待岗;对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群众或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严肃的党政纪处分;对吃、拿、卡、要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告诫或移交纪检机关处理。部门违反承诺或不兑现承诺时,主要负责人公开赔礼道歉,主动接受党委政府的处理。
我单位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852-5331011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凤冈县永安镇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时间:2012年10月24日
红安县国土资源局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我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努力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对全县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提前介入,简化报批程序和环节,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和规模,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为项目争取时间,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竭诚为用地单位和个人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我局将继续实行所有业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运作,一个窗口受理、一套程序运作、一个标准收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资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按行政审批权限,属于本级审批权限内的,办结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属上级审批权限的,办结时限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区别情况,加快审批,力争12月底全部处理完毕。
三、加大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加大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占地、买卖或非法转让土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用途、破坏耕地、无证勘查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塑国土部门新形象
我局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政策规定及相关收费标准,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努力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不该收取的决不多收,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土谋私、以矿谋私、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是谁,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局的监督。
监督电话:0713-5242275 0713-5281647
【项目建设公开承诺书】相关文章:
1.村公开承诺书
2.党组公开承诺书
3.公开承诺书
4.医院公开承诺书
5.干部公开承诺书
6.学校公开承诺书
7.民政公开承诺书
8.部门公开承诺书